
石景山区业余大学考试规定
一、成人高等学校的学生,必须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,成绩记入本人学籍档案。
二、 缺作业和实验报告,必须补做方能参加本门课程的考试或考查。
三、 缺课在四分之一或完成作业(含实验)不足三分之二者,不能参加本门课程的考试或考查,此门课必须重修。
四、 考试不及格的科目,允许在下学期开学时和毕业前分别补考一次。
五、 考生因故不能参加考试由本人申请经学校批准可以缓考,缓考与补考学生一起参加考试。
六、 考试时考生应提前进入考场,按号就座,将准考证、学员证(或身份证)放在课桌座号处。听从监考人员的指挥,不互换座位,不交换试卷,应独立答卷,有问题经举手后方可提问。
七、 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必需文具,其它如书包、衣物等应统一放在监考员指定位置。
八、 考生在答卷时,只许用蓝色或黑色钢笔圆珠笔。除作图或试卷要求用铅笔外,其它一律不准用铅笔、红色笔答卷,否则试卷按“0”分处理.。
九、 迟到三十分钟者不得进入考场;开考三十分钟后,方可交卷退场,已经交卷的考生不得续写任何内容。
十、 凡请人替考者,试卷按“0”分处理,取消学籍;代替他人考试者,取消学籍,并将代考情况通报所在单位。
十一、凡不服从监考人员指挥、扰乱考场秩序、在考场中以任何方式进行舞弊者或协同舞弊者,一律按违纪处理。对违纪者按情节轻重分别卷面零分、取消补考资格、警告、留校察看直至取消学籍等处分。
要求:
1、 学生因故不能参加考试,必须事先请假。凡未请假者不得参加补考(班主任老师要在考试前将请假条交教务处备案)。
2、 考试时要求学生带学员证(证件丢失者带身份证)。参加市教委统考,必须带准考证。
希望学生正确处理工学矛盾,认真参加期末复习,争取取得好的成绩。
石景山区业大教务处
2001年11月28日
监考表
考场规则
1、 考生考试前20分钟凭本人学生证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。并将证件放在桌子的右上角,以便监考员查看,证件不齐的到教务办公室办理手续。
2、 开考后30分钟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,开考后30分钟考生方可离开考场。并不得返回考场续考。
3、 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规定的考试用具,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用品应按规定存放,并按规定关闭通讯工具。
4、 考生领齐试卷后,应清点试卷是否齐全、有无破损,若发现问题可举手向监考员换卷,并按要求在试卷的指定位置填写姓名、准考证号等有关内容。
5、 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、不得喧哗、自觉遵守考场纪律。不准交头接耳、左顾右看、打手势、作暗号、不准偷看、抄袭、不准传抄答案、交换试卷、草稿纸等。
6、 不得要求监考员解释试题、考生提问先举手经监考员同意后轻声提问,对试卷有疑问只限于字迹不清、缺页、卷面破损或污渍。
7、 考试结束前要离开考场的考生需先举手,经监考员允许后离开考场,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、交谈。
8、 考试结束铃响后,考生立即停止答卷,并将试卷反扣在桌面上,静侯收卷。待监考员收齐答卷确认无误后方准离开考场。
考生违纪处理意见
一、 考生有下列违纪行为之一者,本次考试课程成绩按零分处理:
1、 夹带资料(与考试有关的笔记、书籍、带有文字的纸条等)进入考场后未存放在指定地点
2、 考场内未关闭手机、接听电话、查看各类通讯工具
3、 有意在试卷非规定处书写姓名、考号及与答题无关内容
4、 用限定以外的书写工具答题
5、 在考试中交换试卷,传递有关考试内容的纸条
6、 在考试时间内,左顾右盼、回头张望,经警告后再犯
7、 未经允许带走试卷或撕毁试卷
8、 在考场内吸烟、喧哗、吃东西或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,经提醒警告不改
二、 考生在考场中有下列违纪行为之一者,除本次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外、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、严重警告、留校查看、责令退学、直至开除学籍
1、 替考和请他人替考者:
2、 不服从考务人员管理,严重扰乱考场秩序者:
3、 辱骂、威胁或殴打考务人员者。
4、 在一次考试期间,累计两次(含两次)作弊。
三、 考试期间公布违纪学生情况和对其他处理办法。
1、对考场违纪的学生监考员在考场纪录单注明“作弊”字样,要公布作弊方式。
2、对违纪学生取消补考资格。
考 场 纪 律
一、 考生提前十五分钟进入考场,按号就座,将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放在监考员指定的位置。
二、 考生必须服从监考员的指挥,保持考场良好的秩序,不互换座位,不下座位,保持考场肃静,独立答卷。有事有问题需举手,经允许后方可提问。
三、 考试时考生需关掉手机、BP机等通讯工具。
四、 在考试中,抄袭他人及有意让他人抄袭试卷者,交换答卷者,传递纸条者,立即停止考试以作弊论处。
五、 考生答卷时,只允许蓝色或黑色钢笔、圆珠笔。除作图或试卷要求用铅笔外,其它一律不准用铅笔、红色笔、彩色笔答卷。
六、 迟到三十分钟者,不得进入考场;开考三十分钟后,方可交卷退场,已交卷的考生不得续写任何内容。
七、 凡不服从监考人员指挥、扰乱考场秩序者,一律按违纪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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